当前位置:督察文化

科技反腐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抓手--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积极开展科技反腐实践为例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刘金华
发布时间:2011-11-11 来源: 【字体:

内容提要:

  本论文针对当前腐败问题越来越趋于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现状,创新性地提出了“科技反腐”的理论,论述了“科技反腐“的重要性,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积极开展科技反腐实践为例,论述了”科技反腐”的显著成效,并对如何利用“科技反腐”工作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正文:

  近几年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及腐败问题花样翻新,更加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新形势的考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这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以新的视野和方法,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层次问题,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针对当前腐败问题从手段上更趋隐匿和技术化,要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就是既要坚持和运用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法,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科技反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

  所谓“科技反腐”,就是综合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观念,将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手段引入反腐倡廉工作中,把电子监察的科技载体延伸到公共权力运作的全过程,以公权自由裁量的科学规范、程序格式量化为基本方向,以公共监督的实时伴随、透明公开为基本功能,以公共服务流程的优化再造、管理升级为基本标志,以达到赢得防治腐败的主动权和抢占反腐败工作制高点的效果。

  科技反腐,是新形势下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抓手。

  一、科技反腐是中央反腐倡廉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加大科技投入、推行科技创新、全方位提高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能够更加有效地理清抓源治本工作脉络,固化和强化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能够更加有效地提高预警能力,规范和健全各项防范措施,全面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水平;能够更加有效地查找工作漏洞,丰富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科技反腐是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要求的实际举措,是对中央反腐倡廉精神的正确解读。

  二、科技反腐是推进现代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重要途径。现代科技手段具有公开性、公平性、程序性、严密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结合,融入到反腐斗争的各个环节,一方面,能够充分体现出科学技术手段“铁面无私”的独特优势,限制“面子”、“人情”等因素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证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能够通过严密的程序设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方面发挥出强大功能。通过对科技反腐的不断探索和深化,有利于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反腐倡廉新机制。

  三、科技反腐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断取得突破,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与此同时,高智能违法违纪行为也在不断增多。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只有坚持以科技为依托,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理念、适应科学发展要求、满足科学发展所需的现代纪检监察机制体系,才能有效破解时有发生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等反腐难题,才能在与腐败分子的激烈较量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中不断披荆斩棘、再立新功。

  利用科技反腐,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反腐优势,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反腐倡廉建设领域,以电子政务信息为依托,以行政电子监察为纽带,延伸监督监控的范围和领域,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刚性约束的优势,提高办事效率,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促使权力按规程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证办事结果的客观公正。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防治腐败,利用科技手段具有非人情化的特征,有效限制人为因素对事务处理的影响。在全面清理现有行政权力的基础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以及相应责任,固化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裁量权限,大幅压缩裁量空间。      

  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以下简称武汉督察局)在科技反腐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摸索和实践。该局充分运用电子监察、网络举报、信息化管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成功研发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作为反腐倡廉的技术支撑,全面推行事务公开,让督察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有效防范了腐败风险点,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了科技反腐、源头治腐的良好效果。

  一是精心研发在线土地督察系统,规范督察业务流程,推进督察权力公开化。权力的滥用是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为此,武汉督察局通过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切实强化了对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和监控。在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督察领域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四个风险点,即因家人分离可能出现业余时间交友不慎、督察实施过程中接受被督察对象超规格接待或进行权钱交易、放弃督察原则撰写人情报告、向督察对象请托办事等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四方面因素,该局借助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将督察权力分散设置到督察业务的各相关办理环节当中,防止将督察权力集中到一个工作节点上,实现用程序规范从政行为,突出按程序办事、靠程序管人,有效地推进了督察权力运行的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和督察决策的民主化,彻底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一人说了算”的问题,避免了因人为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各类腐败问题。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事务办理流程公开。在局机关内网在线土地督察系统首页面开设“事务公开”专栏,通过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将机关收发文、督察文书受理、督察业务办理、项目经费审批、评比表彰、档案管理等涉及所有行政事务的办理过程全部在网上按既定的规范流程运转,实现了所有行政事务的办理过程在内网上全部公开,接收大家的监督。大到重大事务的决策办理、小到出差的发票报销经额,局机关的全体干部都可以查询,都可以质疑,一切行政事务的办理都在阳光下运转,避免了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务公开内容,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督察业务办理流程、举报受理流程,同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督察动态和督察结果,发布督察公告,广泛接受督察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我们在监督别人的时候,也要主动接受别人的监督。武汉督察局借助在线土地督察系统专门研发了在线举报系统,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在线举报”专栏和“在线举报邮箱”,在局机关开通了“举报电话”。通过网络、报纸和杂志等多种媒体宣传我局的多种举报方式,要求社会大众对武汉督察局进行监督举报。凡发现局机关干部在外督察过程中违反廉政规定或个人生活作风等方方面面问题的都可以通过相关方式进行举报。各类举报方式开通一年多来,武汉督察局还没有收到一起关于督察干部的举报信息,这也充分表明了督察干部用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和公正严明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被督察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武汉督察局的实践表明,运用“科技反腐”意义重大、作用明显:一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现代科技手段具有公开性、严密性、程序性、实时交互性,与预防腐败的制度相结合,能够发挥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强大功能。只要把各项法规制度、工作规程设置为计算机程序,在操作中就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运转,不能根据个人的喜好进行选择,也不能逆向或跳越进行。一旦出现违反制度要求和正常工作规程的做法,系统就会自动拒绝。二是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科技反腐平台,就好比为行政监察工作安装了一双明亮的“电子眼”,盯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程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优势,确保网上行政行为、政务活动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运作过程的公正规范。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助推器”。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其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来看,有的需要从条条上进行力量整合,有的需要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配合。运用科技手段,根据惩防体系的任务分工,开发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把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力量联合起来,可以实现相关单位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促进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为此,笔者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科技反腐”工作,把“科技反腐”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按照“以具备可操作性为前提,以富有创造性为着力点,以体现长效性为目标”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反腐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坚持用科技提升反腐效率、降低反腐成本、扩大反腐成效,打造反腐倡廉的“刚性支撑体系”。具体来讲,笔者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过程中加大“科技反腐”工作力度。

  一、切实提高对科技防腐工作的思想认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要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科技反腐的重大意义,成为科技反腐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二、加强对科技反腐工作的领导力度。要健全相关组织保障机制,建立由领导小组宏观决策、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并各负其责的“科技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科技反腐”的总体目标,进行统一决策和部署,制定统一的规范,使“科技反腐”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要加强对科技反腐工作的规划,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科技反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反腐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反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一些应用系统,使其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

  三、围绕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深入开展调研。科技反腐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在摸索中前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深化对其规律性的认识,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推动科技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注重突出工作重点。科技反腐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住重点,分清主次,梯次推进。在工作的起始阶段,要围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等重点方面做文章,找准突破口,建设精品工程,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管理、科技、业务等多个方面。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加强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讲究方法,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